安徽省科技攻關重大專項
一、具體內容
1.省科技重大專項聚焦高新技術產業、戰略性新興產業(領域),重點支持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,支持公益性共性技術、前沿引領和顛覆性技術、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及應用基礎研究;
2.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,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可下設課題,根據需要可實行滾動支持;
3.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承擔實施項目,優先支持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、省“一室一中心”等、、省級創新平臺承擔實施項目;
4.實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,省科技廳、項目歸口管理單位、項目承擔單位按職責分級管理;
5.一般采取公開競爭方式擇優遴選項目和承擔單位,對于戰略目標明確、技術路線清晰、組織程度要求較高的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,可在明確有關前提下,采取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等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;
6.實行限額推薦,申報單位通過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提交申報材料,由歸口管理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后,向省科技廳推薦。
二、申報條件
1.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安徽省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,有較強的創新能力、人才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,運行管理規范,科研信用記錄良好;
2.項目主持人應為申報單位在職或為項目實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員,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,、有足夠的時間投入研究工作,科研信用記錄良好,截至申報時沒有主持在研省級(含省級)以上科技計劃項目(課題)(不包括自然科學基金和后補助、績效獎勵類項目,下同)(“揭榜掛帥”項目申報單位不受在研限制);
3.項目由兩個及以上單位合作申報的,牽頭單位應與合作單位簽訂協議,明晰各方責任、任務及項目資金額度,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及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;
4.同一項目已獲省財政資金資助或已通過其它渠道申請財政資助的,不得重復申報。
三、兌現程序
1.省科技廳或委托的專業機構負責受理項目申報,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,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,采取網絡評審、會議評審、專題論證等形式組織專家評審(論證),必要時組織現場答辯或考察,評審(論證)專家原則上從安徽省科技專家庫中抽取,重點審核項目的創新性、可行性、績效目標與指南的相符性以及申報單位實施項目的能力條件等;
2.根據專家評審(論證)意見和項目查重、信用記錄比對等情況,科技廳相關處室研究提出年度項目立項和資金安排建議,經廳會議集體審議并予以公示;
3.采取無償資助的支持方式,公開競爭類項目,單個項目省財政資助最高可達500萬元;定向委托或征集揭榜類項目,單個項目省財政資助最高可達1000萬元。省財政資助可實行分期撥款、滾動支持,其中首年度撥款不低于資助總額的50%。由企業承擔的項目,由所在地市(縣)財政先行予以資助。項目總投入中企業投入不低于60%,省、市(縣)投入不超過40%;
4.項目總經費原則上不予調整,省財政資助資金少于項目承擔單位申請額度時,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;若項目承擔單位不能或不愿補足差額,取消項目立項資格。
- 上一個:合肥市揭榜掛帥重大項目
- 下一個:技術轉移中介服務